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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档提供与以下链接中所述转让政策相关的注册服务机构要求摘要。本文档中的术语汇总不会覆盖或取代所述政策中列出的条款。请参阅政策全文,以查看和理解注册服务机构的要求。

完整政策所在位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transfer-policy-2016-06-01-en

此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Table of Contents
 

注册人变更(第 II 部分)

定义:

  • 注册人变更 — 实质性调整为:
    a. 前注册人名称:或
    b. 前注册人组织:或
    c. 前注册人电子邮件地址;或
    d. 管理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没有前注册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 对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名称或组织的更改,并非只是印刷方面的更正;
  • 对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名称或组织的任何更改,伴有地址或电话号码的变更;
  • 对注册域名持有者的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更改。

a. 前注册人 — 启动更改时的注册域名持有者 (RNH)
b. 新注册人 — 前注册人计划向其转让域名注册的实体或个人
c. 实质性调整 — 指的是非印刷方面的更正:

 

注册人变更的可用性:

- 一般来说,注册人必须在获准后才能更新其注册/Whois 数据,并自由转让给其他注册人。

- 在以下情况中,注册服务机构必须拒绝注册人变更申请:

  1. 根据到期注册恢复政策 (ERRP),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已过期,注册人不再有权更新域名或将其转让给其他注册服务机构
  2. 注册人变更没有获得前注册人和新注册人的适当授权
  3. 域名争议(如 URS、UDRP、TDRP、法庭指令)

 

注册人变更流程

(1)  确认域名符合注册人变更的条件

(2)  通过安全机制确认新注册人(或指定代理机构)已明确同意注册人变更

(3)  通知前注册人(或指定代理机构),如果其最终目标是将域名转让给其他注册服务机构,建议在注册人变更之前申请注册服务机构间的域名转让,以避免触发第 II.C.1.2 部分所述的 60 天锁定(除非注册服务机构向前注册人提供弃用选项,并且前注册人选择弃用 60 天锁定)

(4)  通过安全机制确认前注册人(或指定代理机构)已明确同意注册人变更

(5)  在获得确认后的一 (1) 天内处理注册人变更

(6)  根据第 II.C.1.1.6 部分通知前注册人和新注册人

(7)  根据第 II.C.2 部分锁定名称(如适用)

 

注册人流程变更(第 II.C.1.1 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到期
b. 注册管理机构协议由注册服务机构终止
c. 注册服务机构或注册管理机构根据法庭指令更新前注册人的信息
d. 根据 UDRP 裁决的实施进行更新
e. 根据到期域名删除政策进行更新
f. 针对滥用投诉进行更新

 

注册服务机构给注册域名持有者的通知(第 II.C 部分)

  • 1.1.2 和 1.1.4 -
    • 通知新注册人,必须与注册服务机构签订注册协议;
    • 说明如何批准或取消变更,并通知前注册人和新注册人,如果没有在注册服务机构规定的天数内(不超过六十 [60] 天)确认申请,申请将不会得到处理;
  • 1.1.6 -
    • 1.1.6.1 - 在变更注册人当天或之前,始终会发送给新注册人和前注册人;
    • 1.1.6.2 - 解释收到的申请并列出有问题的域名;
    • 1.1.6.3 - 包括有问题时的联系信息。
    • 1.1.6.4 - 将 60 天锁定通知新注册人和前注册人(如适用);或者告知前注册人他们之前已选择弃用 60 天锁定

注册服务机构间转让的 60 天锁定(第 II C 2 部分)

  • 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在注册人变更之后执行 60 天的注册服务机构间转让锁定;
  • 在提出注册人变更申请之前,注册服务机构可向前注册人提供“弃用”选项;
  • 如果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弃用”选项,并且前注册人选择弃用锁定,注册服务机构可能不需要执行注册服务机构锁定。

注册服务机构间转让(第 I.A.1-4 部分)

 

转让管理机构(转让联系人)

管理联系人和注册域名持有者 (RNH) 都可以批准或拒绝注册服务机构间的域名转让申请。但是,如有争议,注册域名持有者的权限大于管理联系人的权限。

 

如果是转入注册服务机构

    • 注册服务机构可以使用 FOA(标准授权书)中的其他语言进行交流。但是,注册服务机构要对翻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在收到转让联系人的确认后才能继续。
  •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转入 FOA 将到期(第 I A 部分):

a. 2.2.3.1 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发出 FOA 六十 (60) 天后,除非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允许 FOA 自动续期,并且注册域名持有者明确选择了自动续期;
b. 2.2.3.2 注册服务机构间转让完成前域名已到期;
c. 2.2.3.3 就第 II.C 部分完成注册人变更;
d. 2.2.3.4 注册服务机构间域名转让已完成。

  • 如果 FOA 根据上述任何一项失效,则在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交“转让”申请前,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必须通过新的 FOA 重新授权转让申请,才能继续进行转让。

 

如果是(域名)转出注册服务机构

    • 注册服务机构可以使用 FOA 中的其他语言进行交流。但是,注册服务机构要对翻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如果 RNH 预批准转让,注册服务机构可以选择发送 FOA 的经修订版本,通知 RNH 已启动预批准的转让。
  • 如果转出注册服务机构没有收到转让联系人的确认,并且注册服务机构在五 (5) 个日历日后没有明确拒绝转让申请,则默认操作为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允许继续转让。这属于默认“批准”转让的情况。
  • 转出注册服务机构出于以下任何原因可以拒绝 (NACK) 转让申请:(第 I.A.3.7 部分)

a. 3.7.1 证实存在欺诈。
b. 3.7.2 对 RNH 或管理联系人身份的合理争议。
c. 3.7.3 域名已过期,先前注册期未付费(包括信用卡拒付);或者域名未过期,先前或当前注册期未付费。但是,在所有情况下,登记在册注册服务机构在否决转让之前必须输入“注册服务机构持有”状态。
d. 3.7.4 授权转让联系人对转让表示明确异议。
e. 3.7.5 转让申请发生在域名创建 60 天内(按照该域名在注册管理机构的 WHOIS 记录)。
f. 3.7.6 距离域名转让给转出注册服务机构不到 60 天。

  • 若出现以下任意情况,转出注册服务机构必须拒绝 (NACK) 转让申请:(第 I.A.3.8 部分)

a. 3.8.1 存在已通报注册服务机构的未决 UDRP 诉讼。
b. 3.8.2 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作出的法庭指令。
c. 3.8.3 根据“转移争议解决政策”,存在与之前的转让相关的未决争议。
d. 3.8.4 存在已通报注册服务机构的 URS 诉讼或 URS 暂停。
e. 3.8.5 注册服务机构在注册人变更之后执行 60 天的注册服务机构间转让锁定,并且 RNH 在注册人变更申请前未选择弃用 60 天注册服务机构间转让锁定。

转让紧急行动联系人

  • 注册服务机构将设立转让紧急行动联系人(“TEAC”)以负责与转让有关的紧急通信。建立 TEAC 是为了使注册服务机构之间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快速进行实时对话(以双方都理解的语言进行)。然后可以采取进一步措施以达成决议,包括启动当前(或未来)转让争议或撤销程序。
  • 发给 TEAC 的通信将予以保留,供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gTLD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和 ICANN 员工使用。TEAC 的联系点可指定为一个电话号码或其他一些实时通信渠道。在未经授权丢失域名之后,必须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发起给 TEAC 的通信。
  • 通过 TEAC 通信渠道发送的邮件必须由转入注册服务机构的代表人做出非自动回应。必须在收到初始申请后 4 小时内做出回应,即使事件的最终解决方案出来要用更长的时间。
  • 根据本政策的第 I.A.6.4 部分规定,未能回应 TEAC 通信将导致转让撤销,并可能导致 ICANN 采取进一步措施。
  • 双方将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保留任何 TEAC 通讯和回应,并需按要求与 ICANN 和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共享此文件副本。

 

对“Clien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和“AuthInfo”代码的要求(第 I.A.5 部分)

 

  • 注册服务机构只能在注册时,或 RNH 提出后续申请时执行域名的“Clien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前提是该注册服务机构在其注册协议中规定执行此状态所遵循的相关条款与条件,并获得注册域名持有者的明确同意。
  • 注册服务机构必须在收到注册域名持有者首次申请的五 (5) 天内删除“Clien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并向注册域名持有者提供其独有“AuthInfo”代码。(前提是注册服务机构没有为注册域名持有者提供设施来生成他们自己的“Authinfo”代码,以及删除“Clien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
  • RNH 申请删除“Clien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或获得适用的“AuthInfo 代码”时,注册服务机构为满足这一申请而采取的机制不得比用于更改 RNH 联系人或名称服务器信息的机制更为严格。
  • 注册服务机构生成的“AuthInfo”代码必须针对唯一的域名。
  • “Authinfo”代码必须仅用于识别 RNH。
  • 注册服务机构不得仅仅因为有付款争议而拒绝删除“ClientTransferProhibited”状态或发布“Authinfo”代码。

 

ICANN 批准的转让(第 I.B 部分)

 

  • 出于以下原因,注册服务机构可以将其所有发起的注册转让给其他注册服务机构:

(i)    其他注册服务机构收购了该注册服务机构或其资产,或

(ii)   注册服务机构与 ICANN 的 RAA 或与注册管理机构的 RAA 终止

  • 注册服务机构应利用以下程序:
    • 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必须获得 ICANN 注册管理机构 TLD 的认证,且必须就注册管理机构 TLD 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签署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协议。
    • ICANN 必须向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书面保证转让有利于社群的利益,例如避免注册服务机构已经或即将倒闭而威胁到稳定性方面的利益。
  • 在满足这两个条件之后:

a. 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对于涉及注册域名不超过 50,000 个的转让,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将免费对注册管理机构数据库进行一次性修改。
b. 对于涉及注册域名在 50,000 个以上的转让,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将对转入注册服务机构一次性统一收费 50,000 美元。